中研院声明 反驳遴选院长多项疑点

01.05.2016  00:24
中研院声明反驳新院长遴选多项疑点传闻。(图/中研院)

中央研究院今天发出声明反驳报载新院长遴选的多项疑点,强调过程合法、合理、合遴选精神,并批判某些媒体「不符事实之错误解决」。

中研院从4月16日至今天,罕见的在半个月内密集发布了四次「声明稿」。声明重点分别是:4月16日─公告评议会选出3位新院长候选人。4月21日─重申16日评议会议中有关第11任院长候选人案,一切过程皆合乎程序。4月26日─公告成立数个委员会,盘点检讨技术移转所可能產生的法律与道德风险,希望为台湾学界与科技產业所需的法制建设,奠定真正符合法治与民主的规范。4月30日─中研院院长遴选委员会召集人王瑜代表遴选委员会,针对媒体对中研院院长遴选过程的误解加以澄清。

中研院院长遴选委员会召集人、副院长王瑜今日具名代表遴选委员会,在上午发出「中央研究院院长遴选过程声明稿」,声明稿全文为:

院长遴选委员会于104年10月17日第22届评议会第3次会议依「中央研究院院长遴选办法」选出9位院长遴选委员;委员会于同年11月13日召开第1次委员会议,决议自11月20日起函请本院院士、评议员及国内大学提名,并于12月3日及21日举办全院座谈会,徵询同仁意见。105年1月31日徵求提名终止后,遴选委员会整理出被提名人的完整名单。经徵询被提名人本人意愿、安排面谈等事宜,最后再召开会议讨论及以无记名投票,票选出共认最理想的4位人选,依序推荐给4月16日的评议会做决定。歷次遴选委员会会议及与被提名人面谈等皆有纪录。整个遴选过程,均为9位遴选委员共同讨论及经由无记名投票决定,没有任何个人主导。为了保护被提名人,遴选过程均为保密,外界名单绝非本委员会提供。

至于4月16日评议会进行中,对院长候选人的投票方式,是在中央研究院相关规定架构下,先经过所有在场评议员充分讨论,最后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才进行无记名排序投票,绝非如部分媒体所述,由单一评议员提案并迫使评议会通过。投票结果依照序位积分选出前三名院长候选人,准备上呈总统。会后也为了尊重总统及3位候选人,名单并未对外公布。当天评议会并未讨论何时将选举结果呈报总统,而是决定按惯例在一个月内尽快呈报。本人认为遴选及评议会的过程均合法合理且符合遴选精神,评议会中也开放给每一位评议员畅抒己见,对外界某些不符事实之错误解读,深表遗憾并特此澄清。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