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官对商要清 商要光明正大

04.03.2016  22:24

中国大陆国家主席习近平今天出席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联组会议时说,官员对民企要「亲」与「清」,坦诚与民企来往,不搞权钱交易;民企则要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综合大陆媒体报导,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12届全国委员会第4次会议今天进入分组会议,习近平下午出席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这2个界别委员的联组会议时,作上述表示。

习近平在提到官员与民营企业的关系时说,官员对民企要「亲」,就是坦荡真诚与民企接触交往,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清」,就是清白纯洁,不搞权钱交易。

他说,对民营企业家来说,就是「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习近平还说,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共產党确立的大政方针。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他强调,非公有制经济在大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官方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官方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

习近平表示,「一时一事上」大陆经济发展会有波动,但广大的非公有制企业要「准确把握大势,提振信心」。1050304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