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国务院:重大突发事件 地方政府负责人要带头接受採访

18.02.2016  14:58

大陆特殊的官场和媒体文化,在一些重大突发或意外事件时,常需要官方定调才能报导,涉事官员也可能迴避採访,甚至封锁消息。大陆国务院办公厅17日公布《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罕见要求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遇重大突发事件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要带头接受採访。

北京青年报报导,以往重大决策都是中央决策后对社会公布,预公开要求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依据,这是中共中央首次提出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根据《意见》,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确定一位政府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公厅(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

意见》指出,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另外,遇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受媒体採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

(旺报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