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行程机车报废补助放宽 且免排气检验证明
17.04.2018 18:33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为加速二行程机车报废,环保署今修正原先的规定,不需排气检验纪录或不定期检验纪录,即可报废并申请补助。且自去年12月15日以后,改以完成报废的日期来判定适用补助年度。环保署空气品质保护与噪音管制处表示,这一来应可提高车主的报废意愿。
以往的规定,车辆报废虽仅需至监理机关办理车籍注销,但回收须至环保署认可的回收商登记,并由回收商安排前往回收。等车体回收后民眾才能取得回收证明联,再加上排气检验证明,以获取环保署补助。
去年12月民眾踊跃办理报废与回收二行程机车,淘汰车辆大增,造成回收商调度困难,以致民眾已完成报废,却未能及时于同年底完成回收,领取补助1500元,延到今年则减为1000元。因此今后改以完成报废的日期为准,作为判定补助的年度,并追溯至去年12月15日。
此外,为了避免老旧二行程机车因缺乏排气检验纪录,无法获得补助而影响车主汰换的意愿,这项规定也予以取消。
环保署自2008年起提供汰旧补助,以鼓励民眾加速汰除老旧二行程机车,惟至今年底还有103万辆之多,对空污的影响仍大。今年淘汰二行程机车补助1000元,淘汰并新购电动二轮车视车种有4000至6000元不等补助,新购电动二轮车视车种1500元至3500元不等补助,地方政府亦提供加码补助。
环保署强调,《空气污染防制法》修正草案已于立法院审议中,未来将加严10年以上交通工具原适用的排放标准,以及授权各级环保机关依辖内状况划设空气品质维护区。例如学校、市场周边或特定区域,限制或禁止特定车辆(如老旧二行程机车、一二期柴油车等)驶入。
由此可见,未来二行程机车上路行驶将更具不便性,环保署呼吁二行程机车的车主把握机会儘早汰除,改用大眾运输或是电动二轮车代步。
(中时)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17.04.2018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