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礼物未回赠 男网友告诈欺

25.01.2016  19:39
黄姓女大生(左)与男网友提议相互交换礼物,当天后就避不见面,被警依诈欺罪函送。(林和生翻摄) 黄姓女大生收到男网友大衣礼物后就避不见面,被对方提告诈欺。(林和生翻摄)

20岁黄姓女大生日前在交友通讯软体认识38岁农姓工程师,2人相约见面后,女方提议相互交换礼物,农男于是带着对方至百货公司挑选一件2990元白色大衣外套,没想到拿到礼物女生便避不见面,讯息也不读不回,让他气得提告诈欺,黄女到警局直呼「代志大条」。

农男向警方表示,他与女大生是利用通讯软体认识,隔天就相约见面,女子当时提议要玩交换礼物,他为展现诚意,就带她至百货公司选了1件白色大衣外套,女方还要求要以现金付款、方便将来退换货,没想到当天过后便再也联络不上该名女子。

「这根本是蓄意诈欺」农男气愤地说,之后几天他频频传讯给对方,讯息再也不读不回,原本说好交换礼物,自己也没收到东西。警方透过店家监视器找来黄女说明,看到警察上门,才觉得事态严重,拿来当初买得外套,连标籤都还未撕,强调自己并非故意。

黄女说,当初购买外套是为了想要保暖,后来不与农男联繫,全是见面当天男子就对他毛手毛脚,心里感到不舒服,没想到因此构成诈欺,他请员警代为归还大衣,且希望检警能从轻量刑,全案仍依诈欺罪函送侦办。

律师郑伊钧则认为,交换礼物前少有约法三章的形式,因此此举偏向赠与,女方收礼后没有法律上回赠的义务,诈欺是否成立还有待司法进一步厘清。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