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亦有道 陆贪官收贿有五不原则

09.04.2016  14:00

大陆部分贪官看似盗亦有道,收贿有原则。中共党媒称,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前局长叶树养有五不原则,不主动索要钱财、不办事不收钱、不催讨该给还没给的钱、不讨价还价、不介意钱多钱少。

中共中纪委机关报「中国纪检监察报」表示,海南省澄迈县委原副书记卢勇也是其中典型,他的「两原则」一是不熟的人送钱,不收或不全收,二是收了钱未办成事,必须退钱。但就算如此,受贿也难逃法网。

当他得知侄子违背原则收了人民币300万元后,还发怒坚持让其侄子退还,而自己办事不成时,也毫不犹豫将钱退还。

黑龙江省绥棱县委前书记李刚则是三不收原则,事没办成的不收、关系不密切的不收、几个人同时送的不收。河北省石家庄市交通局前副局长杜国栋也有原则,不能让单位吃亏,只收干活干好的,干差的送钱也不收。

文章说,可见,天下无奇不有,讲原则的贪官也见怪不怪。只是,这些贪官的所谓原则,究其本质,都不过是用来掩饰其贪腐的保护色,以便能够保全自己,贪得更多更久,从而实现升官发财两不误。1050409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