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重赏双创人才 最高补助达178万元人民币

11.05.2017  02:05

广州市海珠区实「扶持人才创新创业实施意见」,专门针对「人才」进行全方位扶持。该政策与眾不同的地方在于,关注和扶持中小企业及初创企业的人才,将后置式的奖励改为在人才创业的初始和急难时期「雪中送炭」。该实施意见评选出的创新创业人才,管理期内最高可获178万元(人民币,下同)补助。

海珠区对区内企业中从事创新创业活动的人才,将在经费资助、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入学、交流研修、交通优惠、人才落户、人才荣誉八个方面提供扶持。其中经费资助主要用于人才工薪补助、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被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领军人才的,可分别获得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的经费资助,加上另外七个方面的扶持,补助金额最高可达178万元。

而被评定为高级人才的民眾,可获得45万元经费资助;被评定为初创型企业创业人才的,每年按其所在企业上年度获得的市场化投资实际到位资金总额10%的标准给予人才经费资助,分3年拨付,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30万元。

「此次的政策专注于人才本身,和以往侧重于企业、项目等有所不同。」海珠区人社局负责人表示,人才新政除了吸引鼓励高层次人才,更将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的创业人才纳入扶持范围。

(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