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议政府侵犯人民团体自主权 潘维刚辞妇联会常委

28.12.2017  12:05
2017年12月28日 11:09 中时电子报 李月华

妇联会今天下午召开常务必委员会议,讨论是否与内政部签署行政契约备忘录,常务委员潘维刚由于认同妇联会前主任委员辜严倬云女士「拒绝成为不正当转型的帮凶」的主张,坚决认为妇联会不应在执政当局威逼之下签署契约,宣布辞去常委职务,并发表声明如下:

诚如被非法撤职的妇联会前主任委员辜严倬云女士所说,「拒绝成为不正当转型的帮凶」,我无法苟同妇联会在被胁迫的情况下与内政部签属有关行政契约的备忘录。「为了抗议执政当局以威迫手段侵犯人民团体的自主权,我宣布辞去妇联会常委职务。」

我坚决认为,妇联会不能在胁迫下向执政当局屈服,否则即创下人民团体舍弃自尊自主地位的恶例,更将助长执政当局利用威迫手段遂行己意及剥夺民权的气焰。这将成为是台湾民主政治逆转倒退的催化剂。

近几个月的协商过程中,内政部一手执持《人民团体法》,另一手执持《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產处理条例》,威吓妇联会若不屈从《行政契约》的签署要求,即将遭党產会锁定为国民党「附随组织」。前者可以撤除主任委员、解散组织,后者可以冻结财產。两把刀架在妇联会脖子上,摆明宰割在前,在后追杀,逼迫使妇联会在夹杀困境中屈服,一旦顺从屈服,必然留下无穷后患,助长威权统治的气焰。

我坚信,妇联会的转型必须严守自主性民间地位,不容执政当局操控。然而,在行政协商过程中,内政部用纳入公共监督的说辞,要求妇联会转型为社福基金会之后大量纳入政府指定之成员,意图以官派董事实质掌控未来转型后的妇联会。内政部不仅坚持定见,甚至在声明中声称,妇联会若不改选主委,内政部就将「指定」负责人,寻求合乎社会公益、理性处理的人。由此可见,内政部实质控制妇联会的意图昭然若揭。

内政部意图控制妇联会的目的无非是遂其政党利益。任人皆知,妇联会家大业大,怀璧其罪,执政乃当局以管理人民团体之权掌控其资產。这难道不是以全面追杀的手段达到全面接收的目的?

何况过去民间组织负责人被撤换之前例,不是涉及重大刑事民事案件,就是组织长期停止运作,从未有内政部以政治考量提出不合理条件逼迫,不顺从就撤换之案例发生。执政当局近一年来的诸多作为已严重伤害国家长期建立的自由民主法治制度,塑造了全面执政、全面追杀的政治肃杀氛围,这些不正当的程序和意图,对当局一再标榜的转型正义,实为最大的反讽和注脚。妇联会虽非实力强大的政治团体,但若屈从其压迫,无异助纣为虐。

民主是我们绝不退让的底线。执政当局一再罔顾程序正义,通过诸多违背宪法与法理的法律,旨在斗争异己,操控民间团体,不仅造成民主与法治倒退,也侵犯社会正义。

为了开展远离仇恨的前景,转型正义确有必要,但一定不能向后转,违逆民主法治与公民自主原则。 妇联会本于人民团体的一份子,自当坚守民主正道,抗斥一切违逆公民自主原则的不当作为与不法情事。

基于此,我相信我的辞职无非是要促使社会大眾更清楚地认知到执政当局如何运用逾法不当手段处理妇联会就范围,以及由此将对台湾民主发展带来何种威胁,另一方面则是要提醒执政当局珍惜得来不易的民主成果,深切疼惜人民团体神圣不可侵犯的自主权利与地位!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