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台人遭控诈欺罪 陆律师:恐面临10年以上刑期

12.04.2016  21:52
8名台湾人就拘押在北京海淀看守所内。(陈柏廷摄)

被强行押往大陆的8名台湾人,遭大陆公安部以「诈欺罪」为由,拘押北京海淀区看守所。大陆资深刑法律师表示,按大陆侦办流程,这8名台湾人除可能在看守所内待上9个月,最高还将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若情节严重,甚至不排除遭判无期徒刑。

据了解,大陆公安部是以「诈欺罪」的罪名,将8人押回大陆;北京子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建国称,初步来看,这8名台人应可确认涉及刑事案件,因为大陆有「拘留所」与「看守所」区分,「只要进到看守所,肯定会判刑」。

谈及这8人将面临什么刑责?邓建国强调,大陆公安部大费周章把人从肯亚引渡回来,可以想见犯案情节应该不轻,大陆公安单位应已掌握一些初步证据,「刑期估计大约可能在10年以上;若是首谋之类,也不排除无期徒刑。」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