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购地案张明田1亿交保 检察官不服气再度抗告

11.12.2017  12:54
2017年12月11日 12:34 中时 陈志贤

涉及中信银内湖购地弊案的中信董事长室专门委员张明田,被控透过家族掌控的公司买进内湖区安康段2笔土地,再透过不实鑑价高卖给中信商银套利8亿多元,台北地院裁准让他以1亿元交保,检方不服抗告,高院撤销后,北院重裁仍维持1亿元交保。但台北地检署仍不服裁定,今(11)日下午二度向高院提抗告。

检方认为,中信银购地案,仍有多名重要证人尚未讯问,因此张明田仍有串证之虞,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性,由于今(11)日是抗告的最后期限,因此赶在今(11)日下班前提起抗告,请求高院再度撤销,发回北院重裁。

张明田。(报系资料照 陈怡诚摄)

张明田是中信集团重臣,检调2006年侦查红火案时,他担任中信金财务长,也被起诉、判刑但全案未确定。北检侦办中信银内湖购地案,于今年1月12日依违反证交法起诉张明田、陈永晋、张的胞弟张明人、中信银行舍管理部副理柯弘达、中信银协理陈立5人,当时张明田、陈永晋2人在押。

检方指控,中信商银2012年有扩充资讯机房大楼、行政大楼需求,张明田2013年得知长虹建设计画投资内湖安康段土地,见有利可图,透过张明人及家族掌握的永约公司与长虹共同投资安康段土地,图谋鉅额价差,导致中信商银损失1亿8234万7200元;另张明田家族2015年又以51亿3980万将安康段房地卖给中信商银,导致中信商银损失7亿1092万8200元。

北院密集审理10个多月后,张明田上月声请具保停押,合议庭认为相关重要证人、共同被告已经到庭诘问完毕,应该无再勾串证人、共犯的疑虑,张明田没有羁押必要,裁准他1亿元交保,每晚至其辖区派出所报到,北检不服提起抗告成功。

案经高院撤销后,北院12月6日仍对张明田作出交保裁定,维持1亿元交保。不过,检方仍不服裁定,今(11)日下午二度向高院提起抗告。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