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金2.5亿 台版华尔街之狼罗栩亮4人判重刑

29.04.2016  10:47

台版《华尔街之狼》、兆良科技违法吸金近2.5亿元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9)日审结宣判,兆良科技负责人罗栩亮被依违反公司法判刑7月,可易科罚金;违反证交法判刑6年、会计师陈功源与盘商黄泳学、黄馨仪,吹嘘与欧洲医材大厂、台北医学大学合作,找来斯洛伐克经济文化办事处大使站台,炒高兆良股价,陈功源判刑8年;盘商黄泳学判刑10年、黄馨仪判刑8年6月。

罗栩亮是在2011年6月,在桃园龙潭虚设兆良公司,资本额200万,罗等人因担心公司规模过小,厂商拒绝合作,先将资本额虚偽增资至3000万,再透过诚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陈功源作帐,将资本额虚偽增资到1亿元。

虚偽增资后,罗栩亮再与黄泳学合作,在兆良公司网站张贴兆良与北医大、Chirana Group等公司均有业务往来;兆良还促成北医大与斯洛伐克克美纽斯大学缔结姊妹校等夸大不实资讯,并进行财务报表美化,让投资人相信兆良前景看好,吸引投资人买股。罗栩亮集团不法获利2亿4993万余元,其中罗获利3663万余元;黄泳学2470万、黄馨仪4418万多元。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