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日三读通过《再生水资源发展条例》

14.12.2015  16:38
营运中的台中福田水资源回收中心(简称污水处理厂)(如图),预定109年开始產制再生水,就近供应位于台中港工业专区的中龙钢铁制程用水。(图/刘朱松)

立法院今(14)日三读通过《再生水资源发展条例》,赋予废污水及放流水回收利用的明确法律框架,明定未来台湾水资源利用,除了水库水、川流水、地下水、伏流水、海淡水外,将再加入再生水,预定2031年再生水使用达到每日132万吨的目标,届时台湾将正式进入多元化水资源利用新纪元。

在《再生水资源发展条例》通过后,政府近期计画105年至110年优先推动凤山溪、福田、永康、临海、安平、丰原等6处再生水示范厂的兴建,预计投入建设经费新台币150多亿元,其中,高雄市凤山溪再生水厂,预计今年底前公告招商,预定107年初期產水规模为每日2.5万吨、108年全期產水规模为每日4.5万吨,供应予临海工业区使用。

此低导电度软水供应工业使用,水质较自来水好,用水厂商可省去降低硬度、导电度处理成本。

新制定的再生水资源发展条例,建构了未来再生水经营业事业管理的法源,也赋予污废水管理单位有开发再生水或供应再生水水源的权责。

工业未来成长所需用水,将多使用如再生水等新兴水源,不仅可以促进发展,也不会因增用自来水而排挤民生用水。

经济部水利署表示,世界各国对再生水的利用,在新加坡主供工业使用及少量回送水库,再生水的產水量,已可满足该国30%的用水量,并以2060年再生水占全国总用水量55%为政策目标。

美国南加州橘郡(Orange County),将生活污水再生,以补注地下水层,成功地阻挡海水入侵,并提供作为水源。而在乾旱时期,再生水用水量,可占当地总用水量的30%。

台湾因为自来水水价低廉,将產水成本较高的再生水导引供应工业使用,主要考量大用水户可以专管供应,输配成本可以降低,也基于工业用户对于停水忍受度较低,期以再生水增加水资源供应稳定性。

再就工业用水成本结构来看,目前工业用水主要来自自来水源,用水成本包含自来水费每度平均约11元,如需增加软水程序降低硬度尚需5元处理费,如需高品质用水如自行设置UF+RO净水者,处理费约13元,视不同用水水质,每度用水成本实际为11~29元。

以RO级再生水建设及营运成本每度约20~30元观之,需要高品质、大量用水者,再生水即有价格竞争优势。

科学证据显示气候变迁趋势正朝向极端天气发展,今年上半年更面临67年来最大乾旱,行政院院会提出「建构智慧管理水资源政策」,宣示节水常态化、提高工业用水回收率、工业优先使用再生水等措施。另运用天然水资源,提供民生用水,工业用水则以新兴水资源提供。

至于《再生水资源发展条例》完成立法,将开启台湾再生水发展的契机,对于突破现阶段水资源困境也有重大意义。

全球目前再生水商机高达6,000亿美元,每年以5%速度成长,在条例立法后,台湾本岛配合污废水厂的处理量,预估民国120年可开发再生水达每日132万吨,占公共供水系统的供水量约10%,此可带动再生水系统建设及营运等周边关联產业。

(工商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