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仲介剥削人妖卖淫 嘉市议员遭起诉

14.02.2017  15:05

嘉义市议员洪有仁涉嫌经营赌场、「醉美人」酒店,控制并剥削泰国人妖脱衣陪酒、卖淫,以及涉及诈领助理费等罪嫌被收押,今嘉义地检署以犯下贪污治罪条例、人口贩运、赌博等罪嫌,将洪有仁及其女友、胞弟夫妻、酒店、赌场员工共18人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出,洪有仁曾任第4、5、7届嘉义市议员,熟悉公费助理规定和补助费用来源和性质,明知未实际聘用刘玲娟、邱国珍为助理,却将邱、刘两人按月登载在「嘉义市议会第9届议员洪有仁助理名册」及嘉义市议会「补助议员助理费」员工薪资清册等文书。自民国2014年12月起,以两人名义领取助理补助4万元和春节慰劳金,至2016年10月12日止,洪有人等人以此手法共诈得190万8064元。

另人口贩运部分,起诉书写到,洪有仁为「醉美人」实际负责人和唯一股东,却自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媒介泰国人妖在酒店内从事脱衣陪酒、脱衣秀舞、半套和全套性交易等非法工作,换算月营收近180万元,年营收约2160万元。

至于经营麻将赌场部分,起诉书记载,以赌客4人1桌,一底3000到5000元不等,以1台500元,每4圈由洪有仁等人抽头6000元,自2016年1、2月起至同年10月被查获,平均每日营收约87万2500元,核计赌场营收约2亿1812万5000元。

检方根据犯罪事实,认为洪有仁等人涉嫌贪污治罪条例、就业服务法、刑法偽造文书、人口贩运、刑法图利、赌博等罪,除提起公诉,另查扣不法所得581万8944元,将依法宣告没收。

洪有仁因拘提不到,遭检方发布通缉,才到案说明,自去年10月22日羁押至今,目前还在押中。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