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保护贴号称「护眼」 消保处批广告不实

08.01.2018  15:11
2018年01月08日 13:56 中时 杨腾凯

消保处抽验市售的3C產品萤幕保护贴,10件產品中有6件,在标示上宣称具防蓝光、抗蓝光的「护眼」效果,虽然检测显示,蓝光阻隔率在17%至8%不等,但关键在于,目前并无任何医学根据可证明,阻隔率达到多少可护眼,业者恐涉及标示、广告不实。

此次消保处从实体店面、购物网站中,购回了10件3C產品萤幕保护贴进行检验,对应的產品包括苹果iPhone、Sony、三星等手机產品,单价最便宜是222元,最贵的要价800元,其中6件保护贴的商品标示注明有「护眼」、「减低伤害」等防(抗)蓝光效果。

消保处消保官王德明表示,消保处抽验时有针对标示可阻隔蓝光的6件保护贴进行蓝光检测,碍于国际上和国内都没有蓝光检测标准,只能採用业界的检测方式,结果显示,保护贴确实有阻隔蓝光的效果,有些可以阻隔17%,有些则是8%,但关键在于,到底阻隔率要达到多少,才有保护眼睛的效果,这部分并无相关医学根据。

王德明指出,业者们在提供不出医学实验根据的情形下,就对外宣称可以保护眼睛,等于是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误以为使用这类保护贴就可以放心玩游戏或追剧,甚至还给小孩子操作,这6件保护贴已涉及标示不实,依照《商品标示法》,可要求限期改善,若期限内不改,可罚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会交由各县市政府的经发局处裁处。

王德明表示,这6件标示不实的產品中,甚至还有5件用广告方式宣称有护眼、减少伤害及预防伤害等防(抗)蓝光效果,这部分则涉及广告不实,会移交给公平交易委员会议处,依法可罚5万元以上,2500万元以下的罚锾。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