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停卡仍刷卡 男利用小额消费骗店家

25.02.2016  21:55

吴姓男子利用小额消费刷卡不须徵信、不必签名的漏洞,在信用卡被停用后,连续2个月持卡在百货公司的美食街等处小额消费,经店家向发卡银行请款6万多元消费,才发现吴早被停卡,仍白吃白喝。台北地院今(25)日依诈欺罪,判吴男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罚金18万元。

吴男因为未缴交20万元的刷卡消费,被信用卡发卡银行停卡后,他利用发卡行小额消费不需签名,且店家无法即刻向银行徵信的漏洞,即在新光三越百货站前店的地下美食街、超市,用手中的4张信用卡四处小额消费,商家直到向银行请款,才发现吴早被停卡,仍然持卡消费,因此提告诈欺。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