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护照条例》 外交部:非针对贴纸运动

25.02.2016  16:51

民进党立委尤美女25日在立法院质询时,呼吁外交部请勿以「保障民眾权益之名,行恐吓民眾之实」,并认为绝大多数的不便,都是来自于马政府的针对与刁难。外交部表示,实际上屡次有国人或旅行业者擅自于护照加盖旅游地点印章、黏贴旅行社广告等影响护照辨识之行为,导致无法顺利搭机或通关。

外交部也澄清,修改《护照条例》并非针对特定贴纸运动。护照条例修正案早在102年5月27日就送请立法院审议,到104年5月22日才三读通过,最后经总统同年6月10日公布,而护照条例施行细则之修订则是相关子法规之配套修正,以配合《护照条例》于105年1月1日同步实施。

外交部强调,护照为公文书,且为国人出国旅行持凭之国籍身分证明文件,国人持用护照应遵守我国法令及国际规范。我国现行护照样式、内容及设计均经正式通知各国政府相关单位及航空公司。擅自在护照上增删涂改或加盖图戳,恐将增加他国执法人员辨识护照真偽之困难,影响护照之有效性及国际公信力。

外交部郑重呼吁国人切勿有改变护照原状之举措,以免违反相关法令规范,并确保本人及其他国人出国旅游之权益。

(旺报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