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红十字会法 红会:支持修法方向

18.03.2016  00:07

行政院会今天通过「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法」修正草案,规定会长仅得连任1次,并删除当然理事由政府指派等规定。红十字会晚间发布新闻稿表示,支持修法方向。

「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法」修正草案重点包括,会长任期由无限期连选连任,改以连任1次为限,并删除当然理事及当然监事由政府指派主管机关人员,且未来除了战时及重大灾害紧急劝募权外,一般劝募活动均依公益劝募条例规定办理等,将送立法院审议。

红十字会表示,目前部分理监事由政府指派,不仅多次遭社会质疑球员兼裁判,更有违国际红十字运动7大基本原则中的中立、独立原则,未来将由具有人道精神、愿意无私奉献、具有专业及经验的各界贤达加入会员,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產生。

现行红十字会劝募不受劝募条例限制,不须申请就可主动募款,在这次政院版草案也规范,未来仅遇紧急情况下才可径行办理劝募,且必须在5天内送主管机关追认。

红十字会表示支持,并指出目前因应重大灾难对外办理专案募款时,除经理事会同意外,后续同样是依劝募条例规定办理。

至于引发质疑的财务问题,红十字会强调,总会劝募专案及年度预决算均委请会计师查核签证,卫生福利部103年度委托外部会计师事务所查核102年度的汶川专案、八八专案及日本震灾专案等,都已确认无缺失,强调财务公开透明。1050317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