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5000元债务 男当街枪杀债主判18年定谳

25.05.2016  16:12

新北市男子陆志鸿接受友人委托,向游宗晋追讨5000元债务,双方在车水马龙的新北市板桥殡仪馆附近踫面,他当街开3枪打死对方。最高法院考量陆男犯后主动投案并坦承犯行,今日依杀人等罪将他判刑18年,併科罚金6万元确定。

判决指出,46岁的陆男与黄姓友人聊天时,得知游宗晋欠黄男5000元,因黄男遭通缉不便出面,他于是答应代追讨债务;在去年4月20日他与游男碰面时发生争吵,他返回住家取出改造手枪,开着小货车四处寻觅游男行踪。

当天下午5点,他开车行经板桥殡仪馆前,刚好碰到拿着铝棒的游男,他看到走向他驾驶的小货车,立即开车门朝游男射击3枪,其中1枪击中对方左胸,游男中枪后仍然负伤拿着铝棒攻击他,但不久因终伤重不支倒地,送医后死亡。

高院审理后认为,陆男仅因向被害人催讨债务而起口角,就持枪在公眾往来的道路上射击欲攻击他的被害人,造成被害人家属极大哀痛,严重影响社会治安,考量陆男犯罪后坦承犯行,依杀人等罪将他判刑18年、罚金6万元,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