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付定金再提供契约审阅? 国泰建设挨罚

27.04.2016  20:28

看预售屋要先付定金才能带回契约审阅?公平会今委员会审议通过,国泰建设与朴新广告在销售建案「国泰赋都」的时候,要求购屋人须给付定金始提供契约携回审阅。公平会认为已违反规定,依法处国泰建设170万元罚锾、朴新广告30万元罚锾。

由于预售屋之交易较其他消费性商品,具有「价值高」之特性,且预售屋尚未具体成形,未办理產权登记,公平会表示,购屋人于签订买卖契约书时,就所购房屋事先可取得之资讯相当有限,不动產开发业者及不动產经纪业者无疑为资讯优势之一方。

公平会指出,在预售屋交易过程中,倘不动產开发业者或不动產经纪业者要求购屋人先支付定金或其他费用,始提供契约书携回审阅,则该定金之收取将陷购屋人于弱势之不利地位而显失公平,影响购屋人作成交易之决定,同时对依法令规定提供买卖契约书予购屋人携回审阅之同业形成不公平竞争,属不当限制购屋人审阅契约之显失公平行为,其足以影响交易秩序者,即有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5条规定。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