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闵当选公文搁2周 教育部竟「据报载」3度去函台大

27.01.2018  12:22
2018年01月27日 11:57 中时电子报 徐秀娥 /综合报导

台大昨(26)日除了认定管中闵未涉论文抄袭,又在深夜发出一纸完整声明,揭露教育部曾连三发公文给台大。据了解,台大校长当选公文于2周前已送达教育部,却因各方关切,教育部的去函竟有两次是「据报载」,其中一份公文附件是报导资料一份,外界质疑,政府是在媒体办案。

检视台大声明内容可发现,教育部发公文时间点分别为,今年1月12日来函询及遴选过程,据报载似有疑义;1月24日转监察院函据诉遴选过程涉有瑕疵,以及1月26日来函询及据报载管教授发表论文似涉不当引用疑义。

联合报报导,1月12日的公文,是部分人士质疑管中闵身为台湾大哥大独立董事,却未事先揭露,而台湾大副董事长蔡明兴则是台大校长遴选委员之一,未遵守利益迴避。

1月24日的公文,教育部转监察院函据诉遴选过程涉有瑕疵,要求台大遴选委员会就监察院所询疑义详予说明并检附相关佐证资料。

至于1月25日的公文,则是绿营立委及媒体指控管涉论文抄袭。教育部随即于26日发函询及「据报载」管教授发表论文似涉不当引用疑义。公文附件为「媒体报导资料一份」。

这3次公文,台大分别于1月16及25日回復教育部称,校长遴选过程均依法令办理,殆无疑义。另外,26日晚间已召开学术伦理委员会审议并获结论,不予立案调查。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