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任女教师抗议不能请產假 教育部:大学要改善

01.03.2016  13:45
高教工会今天召开「谁把兼任教师的產假吃掉了?」记者会。(林志成摄)

「我们每月缴劳保费,却不适用《劳基法》,因此不能请產假、育婴假,非常不公平!」大专院校兼任教师蔡依玲今天带着不到2岁儿子指控,现在兼任教师根本不敢生育,否则,就得在生育过程中歷经种种困难,还得担心工作不保。

教育部人事处长李秉洲回应,大专院校兼任教师虽不适用《劳基法》,但却适用《性别平等教育法》,依此法精神,他们只要缴劳保费,就可以请產假及育婴假。现在大学有一些规定不符时宜,教育部将请他们来开会讨论,进行改善。

高教工会今天召开「谁把兼任教师的產假吃掉了?」记者会,高教工会办公室主陈书涵说,现在大专院校兼任女教师有缴劳保费,但只在职灾、死亡给付及老年给付上有保障,他们不适用《劳基法》,因此不能请產假及育婴假。

教育部统计,103学年大专院校有5万人次兼任教师,年龄45岁以下占75%。陈书涵表示,兼任教师多半年轻能生育,但现行制度下,女兼任教师无產假、育婴假,男兼任教师也无陪產假,造成他们不敢生,是国家一大问题。

陈书涵表示,现在大专女兼任教师如果要生產,必须自己找代课老师,而且还要将那份薪水给对方,但还是很难找到人临时代课几个月。他们要求,劳动部应该发布行政命令立即将大专女兼任教师纳入《劳基法》。

蔡依玲表示,他原本在两所学校兼课,后来因为要生產,改成只在台南应用科大兼10学分,上课份量跟一个专任教师一样,但待遇只有1/3。

蔡依玲说,正式教师生育有56天的有薪產假,但她是兼任教师,只请了28天的无薪產假,过程中还要拜托同事帮忙代课。现在她的小孩1岁9个月,依规定她不能请育婴假,更谈不上领6个月育婴假津贴。

高教工会并点名交大、台北大学、嘉义大学、辅大、东吴、中原、文化及铭传大学等多所学校,均规定兼任教师请假代课不得支领未授课的钟点费,有的还规定「请假超过1个月者,免除兼任教师职务」,这将造成女兼任教师不敢生育。

交大主秘裘性天说,没接过女兼任教师在生產时抗议「未授课不得领钟点费」,但若这规定不符法令,交大愿意检讨改进。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