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公共建筑无障碍督导 新北特优 竹、彰、东、嘉四县不佳

18.01.2018  11:27
2018年01月18日 10:39 中时 张理国

为维护高龄及行动不便者的权益,内政部积极督导各地方政府落实公共建筑物无障碍生活环境之推动,去年针对各地新建与既有公共建筑物,如学校、社福机构、餐厅、行政中心及展演场所等的无障碍环境,以及骑楼整平情形进行督导与实地抽查,并由新北市政府获得「特优」;新竹县、彰化县、台东县、嘉义县则被评为成绩不佳。

内政部表示,上述业务的推动必须兼顾新建筑物无障碍环境之设置与既有无障碍环境之改善,去年的业务考核对象包含离岛县以外的19个地方政府,督导重点包括全臺19处新建建筑物、57处既有建筑物,以及12处100公尺以上连续骑楼路段。督导结果新北市政府因无障碍设施勘检和行政措施作业较为完备,且有效改善既有建筑物缺点并落实缺失通报等,获评为「特优」;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及云林县等4个地方政府亦有不错表现,获得「优等」。至离岛县因每2年方考核1次,故未纳为这次考核的对象。

内政部强调,为有效督导各地方政府无障碍环境的落实,去年的考核成果已纳入今年度行政院主计总处所掌(20%分数)中央对直辖市、县市一般性补助款之核拨。

而对于成绩不佳之新竹县、彰化县、臺东县、嘉义县等4个县市,内政部也将专函促请地方政府首长重视,将无障碍生活环境之建设及改善作为重要施政项目加强推动。

内政部指出,营建署每年均邀集专家学者、相关单位及团体代表组成督导小组,今年督导小组除了书面考评外,并对于新建与既有公共建筑物的无障碍通路、楼梯、升降设备、厕所盥洗室、浴室、轮椅观眾席位、停车空间、无障碍标志及无障碍客房等项目现场实地抽查,例如厕所盥洗室或浴室地面应坚硬、平整、防滑,并考量行动不便者使用各项卫生设备时所需的空间与必要的辅助扶手和救助铃等。

此外,也要求地方政府须提供1条100公尺以上连续骑楼路段供督导委员实地访视,对地面顺平、坡道处理、水沟盖、方向及舖面材质等项目进行评核,藉由实地督导查核,掌握地方实际落实情形。

内政部说明,自77年起已将建筑物无障碍环境设计规定明定在「建筑技术规则」中,并与时俱进持续扩大适用范围与提升基准,自102年1月1日起,新建增建建筑物除特殊情形外,皆应进行无障碍设计,以关心和维护身心障碍者的权益。

另考量有些既有场所改善较不容易,需适时滚动调整推动,因此,在今年业务督导评分指标,也特别加重对既有公共建筑物改善情形的配分,并要求地方政府调高去年度应改善完成之既有公共建筑物目标件数;且实地抽查将更落实考核建筑物之抽查全数由营建署指定,以期实际反映各地方政府无障碍环境落实成效,让年长者与行动不便者都能享有安全无虞的生活空间。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