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石冈老人日照中心消防不符 延后使用

19.03.2016  17:26

台中市政府力推「托老一条龙」社会福利政策,但石冈日间照顾中心却因为消防设备不符甲类规定,开幕至今已三个月,尚未收托长辈,社会局表示,由于开幕后发现消防设备不符甲类规定,经查为建筑师以为消防设备符合乙类规定即可,导致实际使用时间延后。

为提供山城地区长辈最安全的环境,在消防设备未完成改善前,暂不收案,目前消防设备已完成,并已办理消防测试,待消防局会勘并送都发局办理竣工许可后,即可开始服务。

石冈日照中心所在场地为石冈区老人福利服务中心1楼(原名为社会福利馆),由社会局补助财团法人老五老基金会办理装修、进驻及服务提供,再由老五老基金会接洽建筑师事务所及施工厂商等进行空间设计、使照变更及室内装修等事宜。

该中心场地因需变更使用执照(由社区活动中心变更为社区型日照),于去年11月施工完成后,市府及老五老基金会认为即将取得使用执照,外加长辈至日照中心接受服务,还须经过长照中心评估失能程度的流程,因此先办理日照中心开幕仪式,早日向社区民眾宣导服务。

在石冈中心通过消防局会勘之前,若有长辈需要日照服务,已媒合至其他日照中心(如东势、丰原)或先提供居家服务、家庭托顾等,不影响长辈接受长期照顾服务之权益。未来,针对各新设立之日间照顾中心,社会局将更妥善与服务提供单位及其委托之建筑师加强沟通联繫,并谨慎评估期程,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情事。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