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水利会改制 纳劳基法时程恐再延

18.01.2018  17:14
2018年01月18日 16:02 中时 洪安怡

农田水利会改制公务机关,适用《劳基法》恐生变。有关农田水利会适用《劳基法》一案,由于外界一直有争议声音,劳动部已经2度延期,原定于今年7月起适用,而今农田水利会改制为公务机关,是否仍照先前计画时程纳入《劳基法》?劳动部回应,会再进行评估。

劳动部最早曾在2013年10月16日公告,农民团体预计于2015年1月1日起适用《劳基法》,就在2014年12月31日实施前一天,劳动部公告,将农田水利会纳《劳基法》延至2016年7月1日实施,不料,又是实施前一天,2016年6月30日劳动部再公告,农田水利会纳《劳基法》,延至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立法院17日三读通过《农田水利会组织通则》修正案,农田水利会纳《劳基法》一案是否生变?劳动部回应,由于农田水利会人员本就有相关通则规范,修法后,也要先确认编制的状况,才有办法进一步讨论。

由于农田水利会包括给薪、工作时间、休假、退休等,都优于《劳基法》,不少人担心纳入《劳基法》成劳雇关系后,要求员工加班会有困难。劳动部指出,距离公告的实施日期还有一段时间,这部分之后会再与农委会进行讨论,「不会那么快」。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