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光远更一审判赔金溥聪50万元 金:感谢法官主持公义

21.03.2018  23:54
2018年03月21日 23:00 中时 王正寧

前国安会秘书长金溥聪因不满作家冯光远指他与前总统马英九有「特殊性关系」愤而提告。高院更一审认定冯侵害金的名誉权,今天判决冯光远应赔偿新台币50万元。金溥聪透过声明感谢二审及更审法官的主持公义。

金溥聪表示,在漫长的诉讼过程中,他多次直接在法庭内面对冯光远不断嚣张地説谎,捏造事实,逃避责任;到法庭外又洋洋自得,继续不断侮辱攻击。冯光远言论中从未认为自己有丝毫过错,让他心中一度怀疑,难道台湾现今社会己经是容许这样以汚蔑他人博取新闻版面的行为一直得逞。

对于此一滥用言论自由,自以为可以任意汚蔑糟踏他人,却不必负任何责任的最坏的示范,金溥聪指出,从自始就决心不计一切,为他的家人,为自己的名誉,为导正社会恶质歪风,坚持到底。他个人操守可以接受最严格检验,但不该因为担任公职就必须忍受人格遭受莫须有的汚蔑。他强调,会永远坚守这原则,捍卫自己的清白。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