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车冲撞马英九办公楼 判赔偿新台币344万

08.12.2015  16:51
        男子张德正(前右)去年驾车冲撞马英九办公楼,事后和任职车行遭连带求偿。台北地院8日判决他与车行应连带赔偿344万余元(新台币)。(台湾“中央社”档案照片)

   中新网 12月8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男子张德正去年驾车冲撞马英九办公楼,事后和任职车行遭马办连带求偿。台北地院今天判决他与车行应连带赔偿344万余元(新台币)。

  全案缘于,张德正与前妻官司遭判刑,自认司法不公,在去年1月25日驾驶货车冲破马英九办公楼防弹门,进入马英九办公楼车厅,遭检方依杀人未遂、妨害公务、侵入住宅等罪起诉。

  法院一审依杀人未遂等5罪判刑5年10月,二审加重改判刑6年,他未上诉而案件定谳。

  民事部分,张德正和任职公司遭马办连带求偿新台币34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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