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谍纳刑法外患罪 张登及:提案的修法未尽周延

04.01.2018  20:22
2018年01月04日 19:59 旺报 吕佳蓉

绿委提案修刑法外患罪增列「敌人」,「共谍」最重可判处死刑,4日由中国时报》主笔室举行的「立法院修正刑法增列敌人罪的法理与政治面探讨座谈会」,与会学者台湾大学政治系副教授张登及表示,提案者的修法理由未尽周延,并且会在法理与政治层面造成副作用。

张登及指出,法律贵在严谨与稳定,如果因出于特定情势轻易加重刑法的刑度,证明了台湾的公民社会经过30年仍欠缺自信。他提出,如果当前国安情势确实需要,也可以从修改国安法刑度或罚则着手,没有绝对需要修改刑法。

他另外解释,提案的「敌人」难以界定,依照中华民国宪法,两岸关系在法理上与实务上仍属于「一国两制」,再依照《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与《军法第十条》的定义,中共当局显然不是交战中或武力对峙的国家。有关外界疑问中共对中华民国是不是交战团体的问题,张登及回应,1987年解除戒严,1991年终止动员戡乱,两岸显然不是战争状态。

(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