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审 军士官违法泄密剥夺终身俸

17.05.2016  00:12

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未来现役军士官违反国家安全法、国家机密保护法、国家情报工作法,遭判有期徒刑未宣告缓刑,剥夺终身俸。

有鑑于前海军中将柯政盛涉入共谍案,遭法院以违反国家安全法判刑后,却仍可领终身俸及18%优惠存款,外交及国防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修正后的24条明订,未来现役军士官在涉及刑法内乱外患及瀆职罪章外,犯国家安全法、国家机密保护法、国家情报工作法中有关意图危害国家安全及泄密,以及贪污治罪条例之罪,遭判处有期徒刑而未宣告缓刑,不发给终身俸。

另外,犯瀆职罪章之罪,有期徒刑未满7年确定者,则减少终身俸。

针对退休俸的部分,退役军士官若涉及24条所列法规,经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7年以上确定者,剥夺其终身俸;有期徒刑3年以上未满7年,减少应领终身俸50%;有期徒刑2年以上未满3年,减少30%;有期徒刑1年以上未满2年者,减少20%。以上减少部分其已支领者,应追缴之。

外交及国防委员会民进党召委刘世芳受访表示,过去8年的确有人涉及共谍案后仍照领退休俸跟18%,所以才做这样的修正,把国家安全法、国家机密保护法、国家情报工作法中相关的规定放进去。

对于国防部在协商过程中曾指出,是否对现役军士官太严?刘世芳表示,肯定国军绝大多数现役官兵对国家忠诚没问题,要处罚的是少数害群之马,未来会再修正其他相关法律如国家安全法跟国家机密保护法,做衡平处理。1050516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