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证券公司副总诈骗2160万 判刑4月

18.04.2016  13:36

50岁、原元大宝来证券公司彰化民生分公司副总经理吴美云,前年12月间向吕姓客户佯称可以每股低于市价3元的价格代购1800张元大金控库藏股,半年投资报酬额保障25%,吕男匯入2160万元,事后却发现吴女当月即离职且无购买库藏股发觉被骗而提告。台中地院依诈欺罪判吴女1年6月徒刑,及偽造私文书部分判4月徒刑、易科罚金12万元。

吴女于103年12月2日以电话联繫吕姓客户,佯称因元大金控需要护盘,可以低价每股12元(当时市场流通价格每股约15元)代购库藏股1800张,金额合计为2160万元,将于隔月4月4日卖出,保障投资报酬率25%,并签立一张面额2160万元的本票担保。

吴女为取信吕男,还偽刻土地银行彰化分行叶姓职员的印章,偽造一张匯款凭证,再以传真方式传给吕男。事后被害人发现吴女在收到匯款当月即离职,且未购买库藏股,发觉受骗而提告。

吴女矢口否认有诈欺犯行,辩称该笔2160万元是借款,曾经写下借据,但遭吕男撕掉借据,要求她改签投资合同;但坦承有偽造印章、偽造匯款凭证行为,称是应对方要求才写的。

台中地院审结,法官认为吴女无还款能力,为补足资金缺口,竟佯称要代购库存股而诈财,事后又未见悔意,依诈欺罪判吴女1年6月徒刑,及偽造私文书部分判4月徒刑、易科罚金12万元。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