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取胎 美科州妇女获判百年

30.04.2016  09:56
左为莲恩29日表情木然地在法庭上。右为薇肯丝29日聆听判决后,激动地拥抱女警惠乐(Chrystie Wheeler)。(併图/美联社)

36岁的科罗拉多州妇女莲恩(Dynel Lane)去年下手,将怀孕近8个月的陌生孕妇肚子剖开,取出胎儿,当地法官29日以侵犯人身,以及非法终结孕期为名,判处她100年徒刑。

据美联社与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报导,检察官说,他们无法以谋杀罪起诉她,是因为验尸官并未发现,未出世的女胎儿在离开子宫后,仍有生命迹象。而这促使科州共和党推动立法,未来将让类似罪行能以谋杀罪起诉。不过,民主党则否决提案,使相关提案三度流產。目前美国有38个州都立法规定,结束胎儿性命便会犯杀人罪。

法官柏肯卡特(Maria Berkenkotter)说,由于2015年的这场攻击手段凶残,曾任护士助理的莲恩拿菜刀直接剖腹,应该给予最严厉的惩戒。此外,法官指出,莲恩需要对受害的薇肯丝(Michelle Wilkins),还有家人及整个社区,都表达忏悔之意。当法官问她,是否有话要说时,她喃喃道了声「没有」。

去年莲恩透过网路,以孕妇装广告诱使薇肯丝到家里,接着企图谋杀她。莲恩的律师对她攻击薇肯丝并无异议,但主张并没有证据显示,莲恩有预谋要杀人。

「妳好几次都故意要让我死,」薇肯丝在受害人影响陈述中说,「在审判中唯一让妳流泪的,就是自怜。我认为妳该受到最大的惩罚,因为妳已丧失在这社会生活的权利。」

薇肯丝受害时26岁,莲恩对她下手后,便将她留在地下室,后来她设法锁上门,为自己止血,并打911求救,才得以死里逃生,活了下来。

莲恩的亲戚说,或许她是因为流產,痛失爱子,才会犯下这种令人无法理解,也无法解释的罪行。

(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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