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报警经劝不听将开罚 立院初审通过
05.05.2016 00:40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初审通过《社会秩序维护法》修正案,若民眾无故拨打110等警察机关报案专线,经劝阻不听者,可处拘留或1万2000元以下罚锾。
现行《消防法》亦有类似规定,无故拨打119火警电话,可处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之罚缓。
因警察人员执行职务须面对各种突发状况,若使用警械致人受伤、死亡或财產损失,恐面临刑责或民事赔偿诉讼。对此,委员会通过临时提案,建请内政部研议设置「警械使用鑑定委员会」,警察人员执行职务时使用警械,致人受伤、死亡或财產损失,应由第三方专业人士进行科学鑑定,并拟具报告,公司法单位参考。
(中时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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