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基法修恶 劳工每月上班恐达300小时?

15.11.2017  14:35
2017年11月15日 14:01 中时 洪安怡

劳动部启动《劳基法》修法,让劳工最多每月加班达54小时,连续3个月加班达138小时,,立委徐永明批评,此恐导致劳工在30天内上班总时数达到300小时。劳动部长林美珠回应,这是违法的,原则上加班仍是不能超过46小时。

劳动部今(15)日至立法院卫环委员会进行报告,徐永明质询时,先是引用网路论坛PTT八卦版上的讨论,指出只发文给劳动部的公文在网路上流出,质疑劳动部有网军,「这样处理党团监督的需要适合吗」,林美珠回应,劳动部没有网军,但会再了解一下怎么回事。

此外,徐永明以此次修法松绑7休1,劳工连续上班12天,加上每周工时40小时,每月加班工时54小时来计,连续30天内,劳工最多上班时数恐达到300小时。林美珠第一时间回应,「这个是违法的」,原则上每月加班上限还是46小时。

劳动部官员私下对媒体表示,「极端案例对社会没有帮助」,一定要给予劳工例假、休息日,不要用虚拟的方式去钻漏洞,未来如果有公司有排出这种极端班表,一定会依法处理。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