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劳工请命 议员要中市府重视基层权益

19.05.2016  12:11
市议员张雅旻为基层劳工请命要求市府重视基层权益!(陈世宗摄)

台中市议员张雅旻于19日民政委员会,针对一年高达三千件的劳资纠纷调解问题提出质询,认为劳方与资方的战争,形同小虾米对抗大鲸鱼,资源完全不对等。要求劳工局不应将业务往外推给四个社团法人调解,亦应加强社团法人调解人的专业素养。劳工局长黄荷婷说,调解比走法院还要好,因机关不足才会委外,今年度会再调训补其不足!

张雅旻说,劳工局应正视117位调解人中,九成皆白领劳工,专业有余,却很难体会蓝领劳工的弱势与无助。呼吁身为主管机关的劳工局,应更有同理心,站在扶助弱势的立场,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张雅旻说:今年4月,陈情人去市府一楼,表示有劳资纠纷要请市府帮忙,一楼服务台指示她们去一楼劳工局的柜台,由一位六十余岁的男性受理。谁知,怀着满腹冤曲想找市府帮忙的当事人一行,话都还没讲几句,就被受理人打断,在未瞭解事情来龙去脉,竟然出言,证据不足会害出面的长辈坐牢,随及拿出调解申请书,指引当事人勾选。

出了市府当事人越想越不安,回到家附近看到服务处就进来投诉。经服务处查证,才知那位柜台受理人,直接叫当事人勾的,是某社团法人。陈情人惊讶的表示,我们是请市府劳工局帮忙,怎么变成民间团体?对于民间团体的立场,陈情人等表示无法信任。

目前劳工局本身共聘请117位调解人,其中有26位属于四个社团的调解人,二成调解人,却处理六成的案件,其余近八成91位调解人,处理四成的案件,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则。可见劳工局将业务往外推的心态,至为明显。

张雅旻指出,四个社团法中,有两个社团法人之调解人竟然八成重复,且专业性令人担心,虽然大多数调解人多为执业律师,但社团法人调解人中,亦有只具备有劳资争议调解或调解实务经验二年以上者,而所谓「取得中央主管机关核发之劳资争议调解人证书」,其实是只要完成不低于30小时的课堂讲习,以及不得低于10小时的实例演练,就可以拿到,如此宽松的门槛,可以说是轻而易举。以目前有关劳动相关法规近一千五百条,且经常在修正及增加之中,而劳工局对调解人及劳资争议中介团体的考核评比及督导流于形式的现况,令人对劳资争议中弱势劳工的处境,深感忧心。

张雅旻强调,劳资争议调解,往往牵涉法条,目前聘任的调解人九成都是具备法学素养与实务的白领阶级,专业当然很重要,但对于蓝领劳工的处境,感同身受的同理心,却恐不足,是否在调解人遴聘中,增加蓝领劳工出身的比率,让劳资争议调解,能更贴近劳工实际的需求,应更符合政府是为了照顾人民而存在的本意。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