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审 化粧品成分原料禁用动物实验

19.05.2016  21:36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化粧品卫生管理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禁止国内化粧品业者用动物实验化粧品的成分及原料,违者可处新台币15万元以下罚锾。

有鑑于全球每年约有1.15亿只动物被拿来做实验,过程相当不人道,卫环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化粧品卫生管理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草案新增第23条之二,明订化粧品业者于国内进行化粧品或化粧品成分之安全性评估,除该成分被广泛使用,其功能无法以其他成分替代,或经评估有损害人体健康之虞,需进行动物试验者外,不得以动物作为检测对象,且违反规定之化粧品不得贩卖。

在罚则的部分,违者可处15万元以下罚锾,其物品将没入销燬;情节重大或再次违反者,得命其歇业,及废止其全部或部分登记事项。但草案也给予业者缓衝期,相关规定将自公布3年后实施,让业者有时间寻找新的替代方式。

卫环委员会国民党召委王育敏受访表示,化粧品条例通过对动物保护是新的里程碑,人类追求美丽,却把残酷的事情施加到动物身上,是非常不人道的,欧盟已经完全禁止化妆品类成分用动物实验,台湾修法只是跟进欧盟的脚步。

王育敏指出,化粧品原物料成分已达5000多种,可產出非常多品项,不需再用动物实验,虽然很难直接立法禁止所有经动物试验的化粧品进口,但可从自身做起,若未来顺利三读,可能成为亚洲第一个指标性国家,会有带动效果。1050519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