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防灾建筑再生条例三读通过 最快3月公告实施

09.02.2018  20:32
2018年02月09日 19:24 中时 叶德正

全国首例!花莲大地震震出都更危机,新北市制定的《新北市推动防灾建筑再生暂行自治条例》议会9日三读通过,经健检须拆除、修復、海砂屋、震损等危险建筑,只要住户百分百同意且2年内拆除,免经审议一次给足50%容积奖励上限,整建维护有最高1200万补助,还有详评、房租、税捐补助,最快3月公告实施。

除萝卜奖励也有棍子条款,民眾若申请免费鑑定详评,一旦发现建物有立即危险,民眾若不改善,市府可依《建筑法》规定要求限期改善,甚至断水断电与强制拆除。

案件送新北市议会审查,新北市议员李婉钰认为,一般老屋拉皮补助最高1000万元,但海砂屋等危险建筑整建维护,花费更高,补助也只给1000万元太少,要求加码到2000万元,包括议员周胜考、王淑慧、林国春、锺宏仁也都认应加码,市府最后决定将补助1000万调高到1200万元,最后通过三读,也附带决议要求追究无良建商责任。

都更处长张温德说,这是全台首个通过三读的危险建筑都更自治条例,将等收到议会公文后将案件送行政院备查,预计最快3月发布实施。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