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非公务员 医师收厂商「酬庸」判无罪

21.01.2018  22:16
2018年01月21日 20:53 中时电子报 吴家诠

医卫材料厂商在高雄荣总骨科寄卖卫材,再找来林姓骨科医师「指定」使用卫材,以销单发票金额20%作为「酬庸」,廉政署南调组去年侦办此案,查出林姓医师两年「收贿」42万余元,高雄地检署依贪污罪起诉林医师,但是案子到了高雄地院,以医师不具公务员身份,也非「授权公务员」判林无罪。

据《联合新闻》报导,廉政署南调组去年侦办医卫材料供应商伯恩公司在高雄荣总骨科寄卖「大骨锁定加压技术骨板系统」等7项卫材,业者为求契约骨材顺利履约、验收及请款,找林姓骨科医师,以销货单发票金额20%作为贿款,每次以月结计算。

而雄检起诉林姓医师的理由,认定林虽不具公务员身分,却是政府採购法等法令从事公共事务具有法定职务权限的公务员;与法院认定医师不具公务员身份,也非「授权公务员」的见解互异,本案判决仍可上诉。

合议庭认为,林姓医师虽然是公立医院医师,本职工作内容提供病患医疗服务,并不责医院採购、补给、总务、会计业务。林姓医生收取厂商的金钱行为,损及医界廉洁声誉,但此仅为林身为医生的医德非议,与贪污罪处罚公务员执行职务时收贿行为无关,因而判无罪。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