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拍医疗器材恐触法 中市食安处一年裁罚108件

01.02.2018  13:31
2018年02月01日 12:44 中时 冯惠宜

电子商务兴起,但可不是什么东西都能上网贩售,台中市食安处表示,106年查处网路违规贩售药品或医疗器材案共231件,其中裁罚108件计约320万元,其中以无照药商违法贩售占超过6成为最多;食安处呼吁民眾避免在网路上贩售由日本或韩国自行从国外携带入境的医疗器材,同时需选购合法的物品以安心使用。

食安处指出,去年调查网路违规贩售药品或医疗器材案件中,除以无照药商违法贩售所占比例最多外,违规贩售热敷、托腹带、痘痘贴、OK绷及血压血脂计的比例也不少;由于制造、输入或贩卖业者亦须依药事法相关规定,才能从事医疗器材制造、输入或贩卖行为。

民眾如在网路贩售未经核准输入的医疗器材,恐涉违反药事法第27条、40条、84条规定,最重会被移送司法机关侦办,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万元以下罚金,即使过失也可能会被处以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万元以下罚金。

食安处提醒,选购使用合法安心的医疗器材,可在购买產品前「仔细查明」是否属医疗器材,确认外包装是否载明医疗器材许可证字号及品名、制造日期或有效期限、厂商名称及地址、用法用量、主治效能或适应症等,购买后依说明书正确使用器材。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