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午餐收回扣案 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更审

26.10.2017  22:03
2017年10月26日 19:41 中时 林伟信

号称「教育界最大丑闻」的新北市中小学营养午餐弊案,高院认定前头前国中校长曾茂山等28名校长有罪,各判刑3月到7年10月,其中10人因认罪并缴回犯罪所得,获缓刑宣告,最高法院认为判决理由矛盾、调查未完备,将大部分被告有罪部分撤销发回更审。

最高法院认为郑得兴、蔡雨乔、曹水成、魏富来、萧丰裕、许利桢、杨文达、叶顺达8人确有收贿或行贿之犯行,维持高院判决,驳回上诉确定;检方针对原判决无罪部分提起上诉,最高法院也认为没有理由,一併驳回

这起台湾杏坛最大丑闻爆发于2011年间,当时因中和区积穗国小发生营养午餐的餐桶长蛆事件,新北地检署主动侦办,查出有10家团膳厂商于年度投标前涉行贿校长,得标后另依师生用餐人数支付回扣,换取供餐不被刁难或出现缺失时能大事化小。

检方侦结后,共有38名中小学校长涉贪遭起诉,一审认定31名校长收贿、1名泄密,共有32名校长被分判10年6月至3月不等刑期,4名校长被判无罪、2名校长案发后死亡,判决公诉不受理,一审宣判后,3名校长未上诉已告确定。

高院审理期间,多名涉案校长辩称厂商送钱不是贿赂,而是「创意回馈」,还有人理直气壮认为业者回馈学校是「歷史共业」,否认犯行。但法官认为涉案校长明知合法捐款应先入公帐,却置于个人掌控之下挪为己用,不採信其辩词。

高院痛斥涉贪校长深受国家长期栽培,并领受高额俸禄,理应为全校师生表率,却未自身贞洁,校长们收取贿赂败坏教育风气,有损国民对教育、师道的尊崇,对曾茂山等28名校长及2名主任各判刑3月到7年10月,但大部分遭最高法院撤销发回高院。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