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航假实习真雇佣? 劳动部:实习规范不同

22.03.2018  12:41
2018年03月22日 12:18 中时 洪安怡

华航拟开放实习空姐,引发降低人力成本的舆论。劳动部指出,实习与真正工作有一定差别,态样上属于学习,内容可能包含学科,目前可用《劳基法》技术生章节做规范,在工时、职灾保险上都有一定要求,至于是否可能造成假实习真雇佣,还要就个案实际状况进行了解。

华航拟与高雄餐旅大学、万能科技大学、中华科技大学及铭传大学等4所大学试办合作,针对年龄达20岁以上的大三学生,且得以大四全年度实习为主,每月飞行实习60小时,全年薪资为30万元,相当于每月2.5万元,和现行空姐待遇落差极大,引发外界假实习真雇佣的质疑。

劳动部指出,当学校有实习课程需求,和事业单位合作施行实习计画,学生是做中学学中做,内容不只实作,还可能包含学科,样态上也属于纯粹学习,这部分和真正工作还是有一定的差别。

目前实习计画规划每月飞行实习60小时,也有待遇标准,是否属于提供劳务?劳动部表示,这仍要从个案实际去看,例如实习生跟着上飞机但也许并非独立作业,而是有同事指导下,本质上仍属学习性质。

劳动部说,由于目前教育部未用专法去规范大专院校等级的实习生,因此现行会以《劳基法》中的技术生章节相关规定去进行检视,如工作时间、职灾保险等,据了解,目前教育部也有考虑,比照高中生建教专法处理。

由于目前空服员适用《劳基法》84条之1,也就是所谓责任制,未来实习生是否也可能变成责任制?劳动部回应,前提是要雇佣关系、劳资双方打书面契约给县市政府核定才是责任制,但实习态样并非雇佣,不会允许实习计画人员适用责任制,而是回归到一般《劳基法》规定。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