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少法「亲子友善厕所」条款 中市将改善增设公园亲子厕所

28.02.2018  11:03
2018年02月28日 10:11 中时 陈世宗

儿童及少年福利法「亲子友善厕所」条款去年底上路,规范亲子厕所须于男女厕所外单独设置。台中市政府建设局进行全市公园厕所总体检,计画分年分期增设独立于男厕、女厕的亲子厕所,3月1日起将针对台中公园、清水鳌峰山公园等7处公园内16座厕所进行改善及新设亲子厕所,营造友善亲子环境。

建设局长黄玉霖指出,儿少法「亲子友善厕所」条款规定亲子厕所应独立于男厕及女厕设置,并至少设置1个儿童安全座椅、尿布台、儿童马桶、儿童洗面盆及照顾者使用的马桶、洗面盆,且不得与无障碍厕所合併设置。

市府针对台中市公园内厕所进行总体检,计画分年分期增设独立于男厕、女厕的亲子厕所,推动「台中市亮点公园厕所改善及设置亲子厕所」计画,将针对文心森林公园、丰乐雕塑公园、北屯儿童公园、台中公园、秋红谷公园、清水鳌峰山公园、后里环保公园等7处公园内的16座厕所进行改善及新设亲子厕所。

建设局表示,其中北屯儿童公园及丰乐雕塑公园将施作厕所外墙彩绘,台中公园厕所则规划增设哺乳室,打造更友善的亲子休憩环境,预计3月1日动工、7月底完工。目前台中市540座公园中,有亲子设备的厕所有12座,专属亲子厕所有清水鳌峰山公园、坪林森林公园及后里环保公园共9间。

今年编列3380万元办理「台中市亮点公园厕所改善及设置亲子厕所」计画,将再施作16间,以符合规范并提升使用便利性,设计舒适、美观的厕所空间,希望藉此全面提升公园内亲子及无障碍机能。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