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县推地陷农地种田 大城乡带头发展绿能

03.10.2017  16:53
彰化县政府推广地陷农地种电,大城沿海地区是首选。(钟武达摄) 永旺能源副总万年芳简报大城乡地陷农地种电计画。(钟武达摄)

彰化县政府推动绿能政策,招商引资要在大城乡地层下陷区的农地「种电」,厂商承诺每1分地每年租金4万元,县长魏明谷3日到现场视察并听取业者简报,他表示,地层下陷农地种电将创造「利县、利乡、利民」3大利多。

「风水轮流转!」魏明谷表示,彰化县西南角的大城乡位在风头水尾,发展落后,更因长期地层下陷,导致海水倒灌,不易耕种,甚至荒废,如今透过发展绿能,土地可以再利用,农民不用下田就可以收租金。

即将投资种电的永旺能源公司副总经理万年芳说,该公司致力全球布局太阳能光电,会选择在彰化西南角设置太阳能光电发电设施,是因为彰化阳光充足,拥有绿能发展的优势。

他表示,永旺能源第1期设置案,在取得筹设许可后,即可申请动工,第1期工程预计明年6月完成併联商转,第2、3期计画也陆续取得土地使用同意书,近期可提出申请。而第1期装置容量达1万4993瓩,面积14.8公顷,全部装设完成,面积40公顷,约占不利耕作区50%。

魏明谷说,永旺能源投资在大城乡地层下陷农地种电创造的3项大利多,利县是厂商设籍彰化县,可以增加在地税收;利乡则是种电区域内停止抽取地下水,减缓地层下陷,可以改善环境;利民,则是太阳能光电发电设备维护作业,提供当地居民就业机会,出租土地更可增加居民的收入。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