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县长张花冠泄漏大埔美二期标案 一审判1年8月

15.12.2015  13:39
嘉义县长张花冠因泄漏大埔美二期标案,遭判1年8月。图为张花冠2012年前往高雄市调查处说明画面。(资料照片/谢明祚摄)

嘉义县长张花冠涉嫌收贿案,高雄地院今日上午做出宣判,依16个泄密罪判处2年6月,得易科罚金,另外泄漏大埔美二期标案,则遭判1年8月,不得易科罚金,胞妹张瑛姬也遭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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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检署查出嘉义县长张花冠自2010年起利用县长有权主导县府多项重大工程机会,授意当时在县长室担任秘书的胞妹张瑛姬,联繫具有评委身分的教授吴铭圳、厂商叶雅强负责找寻愿意支付10%不等回扣的厂商投标,谈成后可由厂商指定人选担任评委,以顺利取得标案。

此外,检方查出张花冠採取此一收取回扣模式的标案,包括嘉义县环保局劳务採购、大埔美精密园区第2期开发案、环保局垃圾车及资源回收车採购共21件大小标案;但张花冠在检方侦查期间坚持否认涉弊,担任评委、居中穿针引线的高雄空大助理教授吴铭圳、中山大学教授楼基中及屏东科技大学副教授张国庆均坦承居间联繫,并缴回30多万不法所得。

高雄地院歷时3年审理,认定张花冠在收贿及图利等罪无罪,泄密部分则有17罪,其中16罪各判有期徒刑5月共2年6月,得易科罚金,而泄漏大浦美2期标案则判1年8月;张的胞妹张瑛姬涉及19项泄密罪共判处10年,没收犯罪所得417万4000元,另当时县府庶务科员邱丰铭等12人分别判处4月至6年徒刑。

(集团连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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