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首部反家暴法明年3月1日起施行 同居人纳入

27.12.2015  19:00

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订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駡、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

反家暴法附则中还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这意味着有同居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家庭暴力,受法律约束。

该法分六章,法律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当事人因故无法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情况下,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代其向法院作出申请。

此外,该法也规定,紧急情况下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在24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法院可根据受害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延长。

(旺报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