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妇未来可付「非值班医师出勤费」 指定医师接生

21.03.2018  13:22
2018年03月21日 13:01 中时 魏怡嘉

未来產妇可以付「非值班医师出勤费」指定医师生產。卫福部官员表示,为增进长期医病关系,病患若要指定非值班医师为自己接生或手术,在医师同意下,可以付「非值班医师出勤费」,但医疗院所及所收金额需先向当地卫生局报准,虽然「非值班医师出勤费」非限定只有妇產科,但预料產科医师利用到的机会最高。

卫福部今赴立法院卫环委员会进行业务报告,立委林静仪指出,卫福部于2010年严格规定,医疗院所不得收包括指定医师费及转床费等9项费用,但对于拉皮、雷射等没有健保给付的医美收费却坐视不管,就连在非上班时间帮人接生的医师也不能额外收取出勤费用,相当不公平。

卫福部医事司长石崇良表示,由于產妇与產科医师之间医病关系较为特殊,医事司在去年10月即发予各县市卫生区函示,同意医院可以收取「非值班医师出勤费」,而「非值班医师出勤费」亦不限于妇產科,其他科别也可以,但一定要是医师在非值班时间内才可以收取。

妇產科医学会秘书长黄闵照表示,目前仅台东、屏东两县市有规定「非值班医师出勤费」,桃园日前也准予收取,產科医师较其他科别医师,夜间出勤的机会高出许多,加上未来医师若纳劳基法,即便晚上產科医师要出来接生,医院也会为了加班费的问题要求医师不要出勤,但有些產妇的状况,主治医师最清楚,换别的医师接生有可能增加生產风险,卫福部同意收取「非值班医师出勤费」可以解决这样的问题,医学会乐观其成。

至于「非值班医师出勤费」要多少才合理?石崇良表示,由于各地区医疗院所状况不同,加上有公平交易法的限制,无法全国订定同一价格;黄闵照亦表示,「非值班医师出勤费」价格就看病人与医疗院所间的默契及可接受的程度,一般认为6千至一万元之间是合理的。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