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滨海开发案具争议 监委立案调查

08.08.2016  14:35

台东县都兰湾杉原棕榈滨海渡假村开发案是东合开发公司向国產署以委托经营方式承租,监察委员仉桂美、王美玉将立案调查国有地有无贱租、是否落实环评及相关单位有无违失责任。

监察院今天指出,据媒体报导,台东县都兰湾杉原棕榈滨海渡假村开发案基地中2万余坪的国有农牧用地,是东合开发公司于98年间向财政部国有财產署申请以委托经营方式办理承租,签约金为新台币265万余元,后每10年仅以4万余元权利金(相当于1坪1.87元/年)即可在大面积国有土地内开发大型渡假村营利。

监委指出,杉原棕榈滨海渡假村开发颇具争议性,其业者疑未提出具体的供水计画,亦未取得开发范围内原住民部落同意,而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却率予「有条件通过」该开发案的环境影响评估。

监委将从法制面及其合理性,深入瞭解大面积国有土地以委托经营方式办理的过程与计价方式,厘清开发案过程,国產署、环保署等相关单位有无确实依规定审办、监督、是否有国有土地遭贱租情事和主管机关有无落实办理环境影响评估等,进一步厘清相关单位处理有无涉及违失责任。1050808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