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义签订租税协定 避免双重课税

15.02.2016  23:07

外交部今宣布,我国与义大利避免所所得税双重课税及防杜逃税协定于104年底完成程序,并已于今年元旦开始实施,是继奥地利后,我国与欧洲国家完成的第14个租税协定。

我国与义大利签订之《驻义大利臺北代表处与义大利经济贸易文化推广办事处避免所得税双重课税及防杜逃税协定》(简称:租税协定)共30条,主要是由所得来源国针对各类所得提供合宜减免税措施,以消除重复课税,进而减轻税负。减免税措施包含营业利润、投资所得与财產交易所得。例如台商赴义大利从事营业行为,只要不构成「常设机构」,义大利不会对其营业利润课税,改由台湾课徵17%营所税。

外交部指出,义大利为我国在欧洲仅次于德国、荷兰、英国及法国的第5大贸易伙伴,103年双边贸易总额约41亿美元。目前我在义大利投资的臺商近60家,此次租税协定的签署将有助强化我国业者在义大利的营运条件及租税待遇、提升相互投资意愿、加深双边实质关系。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