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人事室认证 管中闵未违法出境及赴陆兼职

24.03.2018  14:35
2018年03月24日 13:41 旺报 李侑珊

台大准校长管中闵遭指在厦门大学兼职,引发争议,台大今(24)日召开临时校务会议,台大管理学院代表在会议上指出,管院已在3月19日发函给厦门大学,以查明管在厦大王亚南经济研究院的兼任教职身分,厦门大学则已回覆公文,管并无在厦大担任硕博士生导师,所担任的只是荣誉职客座教授,也并未在该校兼课与领取薪水。

台大人事室代表在临时校务会议指出,针对管中闵在厦大兼职的争议,已针对管中闵的任职期间进行厘清,管中闵在101年至104年到行政院服务,而根据国家机密保护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卸任官员若要前往大陆,都要与移民署申请,获得许可后才可前往,而管在104年2月至105年2月期间,共申请进入大陆4次,但实际前往3次,1次撤销。

至于管是否在大陆大学兼职,台大人事室经调查管的差勤结果后发现,自98年迄今,管参加的都是国际会议、非国际会议,行程大多是发表论文、演讲,前往时程大多在1至13天,符合现行两岸公立大学交流政策,前往为从事两岸教学研究。

台大人事处未查明管在厦大的教授资格,业请台大管理学院,发函给厦门大学,而台大管院代表则回覆,管院已在3月19日发函给厦门大学,查明管在厦大王亚南经济研究院的兼任教职身分,厦门大学则已回覆公文,管被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聘为客座教授,不授课也不支薪,此外也没有厦大担任硕博士生导师,因此并未在该校兼课与领取薪水,并无违法,管在厦大拥有的只是荣誉头衔。

(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