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者:被捧杀的陈为廷

25.12.2014  13:47

  台湾《中国时报》今日刊载台大学教授楚三户的文章说,陈为廷要选“立委”,过去不止一次性骚扰的案底,势将曝光于世,只有自行承认。同伙赞其勇气,何以所谓“太阳花学运”最旺时,勇气反而龟缩了?看来,选举真是照妖镜,色狼终要现形。

  评论说,“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李登辉曾说,陈水扁是竖子。其实,陈为廷也不遑多让。李登辉最近说,想为陈为廷站台,不知他的标准何在?相骂无好口,陈水扁说李登辉是“老番颠”,只能立此存照了。

  作者回忆,2013年6月29日,郝柏村在台大演讲时,陈为廷率其同伙,举牌大声闹场。我在现场,听不到陈为廷同伙理性的论述,只有重复的三字经,水平之低,令人惊讶。“宪法”第11条规定,人民有言论、讲学、著作及出版之自由。其中特别标举讲学,堪称特色。陈为廷还是学生,就已经制造绿色恐怖了。

  评论认为,除非是集体性侵,不然色狼多半是孤独的。陈为廷说因为孤独,找了错误的出口,才会袭胸,令人想起徐志摩的话:“孤独是耐寻味的现象。”孤独时可以读书、散步、听音乐,也可以打工赚钱、当志工助人,不一定非当色狼不可。陈为廷还年轻,希望他学会尊重女性,以及所有人。

  据介绍,岛内“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规定,意图性骚扰,乘人不及抗拒而为亲吻、拥抱或触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体隐私处之行为者,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10万元以下罚金。由于被害人和学校、社会的宽容,陈为廷仅获缓起诉,得以自由之身,假民主之名,行暴力破坏“国会”之实,为罪就更大了,是谁之过呢?

  评论直言,鲁迅早就指出,杀人有两种,一种是骂杀,一种是捧杀。杀陈为廷的人,多半属于后者。后者不自知在杀人,陈为廷也不知道被杀,捧上云端后,重重坠入地面,才显现品学低劣的真面目。今后,他应该进入医院治疗,而非在“立法院”逞凶。如果他没有自知之明,民进党又没有知人之智,就被孤独的色狼牵着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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