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鼓励高中毕业生先就业 拟每月奖励1万元新台币

14.10.2016  07:07

   中新社 台北10月13日电 台当局13日通过一项政策,以鼓励高中职业学校毕业生先工作体验社会,再考虑升学。学生工作期间每月可获得1万元(新台币,下同)的奖励,3年期满后可一次性拿到36万元。该方案将于2017年8月起实施。

  综合中央社、《联合报》等台媒报道,台当局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潘文忠当日在“行政院会”上作“青年教育与就业储蓄账户”相关情况报告。他指出,当局推动这一政策,是希望高职生毕业后能有机会停下来,了解自己兴趣所在及未来发展方向,再继续求学、就业或创业。方案将于明年8月起试办3年,每年将遴选5000名高职应届毕业生。

  按规划,高职应届毕业生可申请“青年就业领航计划”,寻找全职工作。学生除领取合法的劳工薪资外,“教育部”、“劳动部”每月还将各拨5000元到青年储蓄帐户。3年后若想返回校园或转换产业,可将36万元存款一次性领回。学生也可选择担任义工或到偏乡做社会服务。

  为鼓励优良企业加入计划,“劳动部”每月还将给雇主提拨训练费用5000元,最多发放2年。

  台北木栅高级工业职业学校前校长许振辉表示,一直以来,很多知名高中职业学校升学率都在九成以上,让高职毕业生不读书去工作,家长不可能同意。与其让孩子不念书,不如扩大办理产学专班,让大家有更多选择,这才是比较务实的做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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