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第一难:都市更新 龟速前进
台湾第一难是什么?说是都市更新(简称“都更”)应该没多少人有异议。2015年10月,台湾《联合晚报》一则“都更龟速”的报道令人震惊:大台北地区屋龄30年以上的老屋共有116万户,业界统计显示,照过去5年更新的速度,大台北地区要花2300多年才能完成全部老屋更新。
因其难,“都更”成为选举中政治人物头疼却绕不过去的“考题”,药方开了许多,却收效甚微。2016年台湾南部大地震后,房屋安全牵动台湾千家万户,“都更”也再度成为关注的焦点。
多数决条款:
“都更”基本原则
“被大陆人问台北为什么那么破旧?”台湾网络社区里,类似帖子隔三差五就出现一次。大陆的网络论坛中,“下了飞机被台北的老旧吓哭了……”这样的帖子层出不穷。步入高龄化社会的台湾,城市和房屋老化问题同样严重。在城市发展过程中,部分城区由于早期规划不合理或是建筑物年久失修,需进行全面或部分重建、整建或修葺,这一过程在台湾被称为都市更新,类似大陆所说的旧城改造。
1998年,“为促进都市土地有计划之再开发利用,复苏都市机能,改善居住环境,增进公共利益”,台湾出台都市更新条例。条例规定,建筑物非防火构造或年代久远有倾颓或朽坏之虞等情况,足以妨害公共交通或公共安全的,政府可以优先划定为更新地区。因受灾或为了避免重大灾害的发生,或为了配合政府的重大建设,政府也可以制订都市更新计划。除了“公划”“都更”外,法律规定了“自力更新”的相关条件。不在政府计划更新之列的地区,土地及合法建筑物所有权人“为促进其土地再开发利用或改善居住环境”可以自行申请实施“都更”。而无论是“公划”还是“自力”,每一阶段都有冗长繁复的流程和较高的门槛。以提交“都更”事业计划书环节为例,政府公划的更新单元必须达到3/5的人同意且占所有面积2/3以上,住户自行申请划定更新单元则必须达到2/3的人数同意且占3/4以上的面积,也即所谓的“多数决”条款。计划书在政府审议委员会至少审查一年以上,还有若干公听会、公告和公开展览等环节。因为程序和条件复杂,一般民众很难搞清楚,政府和民间成立了不少推动“都更”的专业机构和公司,协助民众“自力更新”。
一般“都更”案需要多长时间?曾参与台北市更新自治条例拟定的都市更新研究发展基金会执行长丁致成透露:“从开始发起到完工交屋为止,顺利的话7—8年,不顺的话,10年以上大有人在。我遇到最难以想象的是3平方公尺有100多个土地所有权人,仅是梳理产权问题已经有想死的感觉。”据统计,台北市一件“都更”案平均7.7年完成,上百件“都更”案已经耗时逾10年,仍在流程中打转。
为了推动、鼓励“都更”,政府出台了权利变换、容积奖励、减免税捐等措施,但还是有不同意户。不能强拆吗?可以。相关法律规定,更新范围内代拆户占总户数10%以下且户数5户以下时,实施者可请求政府拆除或迁移土地改良物。然而,2012年台北市政府“依法强拆”钉子户却掀起了轩然大波,使台湾所有重要的“都更”案几乎停摆。
“文林苑事件”:
“都更”走入死胡同
2012年春天发生的“文林苑事件”,对台湾整体“都更”进程影响巨大。
“文林苑事件”是发生在台北市士林区的一起都市更新争议。2009年,台北市将文林苑列入“都更”计划,并得到文林苑绝大多数住户同意,但“都更”范围内的王姓住户不愿参与“都更”,屡次沟通之后仍未取得其同意。承建商乐扬建设依“都更”条例第36条申请台北市政府强制拆除。2012年3月,台北市政府执行法院判决强制拆除了王家住宅。在媒体和某些民意代表的炒作下,引发连串抗争运动与诉讼案。抗议群众破坏工程围篱,在王家土地上重新搭建,阻挠承建商施工。
2014年3月,“文林苑事件”戏剧化地落幕。王姓住户的儿子自行拆除了搭建,与承建商达成和解。然而曾经支持王家的学生和民间团体表示不谅解,反过来要求王家赔偿他们抗争所花的代价。
“文林苑事件”引发台湾社会广泛讨论,焦点集中在多数人表决同意能否成为强拆的理由。钉子户王家曾就多数决制度申请台湾“大法官”释法。丁致成说,“一旦否定多数决,台湾的城市更新项目全部完了”。还好,“大法官”没有否定多数决制度,但指出部分条文有瑕疵必须修改。台湾“都更”条例于1998年颁布实施后经过8次修改,“文林苑事件”后,第9次修改“都更”条例成为台湾各界共识。学界认为,此次修法应加入具有公信力、公权力的协商机制,当局应担起责任,而非任由建筑商和民众去协调。台湾“营建署”官员表示会全盘检讨都市更新条例,倾听各界声音。但都市更新案要“零民怨”是不可能的,若修法取消多数决,等同废掉“都更”条例,未来也不用再想推动任何都市更新案了。立法机构收到多个修法版本,但迄今未有结果。
修法未有定论,台湾“都更”已经停摆。民间承建商对“都更”丧失信心,加上房市景气不好,没人愿意投入利润有限但风险难测的“都更”。有不愿透露姓名的承建商说,每位地主都想成为“最后一个盖章同意的人”,想多拿些好处,这是投入“都更”必须面对的难题,经过努力也还有解。要达到同意门槛也并不难,最大的问题是,承建商和多数住户费尽苦心,协力走完程序、达到同意门槛后,最后却不见公权力对极少数不同意的住户执行拆除,让“都更”案终究无解。
台湾大陆建设董事长张良吉直言,政府有奖励措施鼓励承建商投入“都更”,但是审查委员却认为“都更”条例是图利建商,审查非常严格和冗长。遇到钉子户,官员因怕遭指控图利承建商而不作为,却牺牲了多数同意“都更”的居民权益。
“都更”推不动:
危房怎么办?
2016年2月6日,台湾南部发生6.7级地震,台南市维冠金龙大楼倒塌,造成114人死亡,敲响了台湾房屋安全的警钟,为停滞不前的“都更”带来一线转机。
地震后,台湾内政部门前负责人李鸿源撰文警告,超过6.0级的地震一旦发生在台北,将有上千栋高楼倒塌。大台北地区要尽快推动“防灾型都更”以应对地震威胁。 身为水利专家的李鸿源在任内调查了全台土壤液化区域,并力推“防灾型都更”以解决土壤液化区的房屋安全问题。台湾营建署官员也大声疾呼:全台老屋将近300万户,在台湾地震频繁且违建密集的现况下,都市更新应有更积极作为,才能未雨绸缪。
3月14日,台湾行政机构正式开放8县市“土壤液化潜势区查询系统”网站,一时间,全台湾民众都在查自己家所在位置的土壤液化潜势。在此之前,台湾《中国时报》主办的“‘都更’推不动!北市危宅怎么办?”座谈会,与会众人表达了对台湾“都更”寸步难行的忧虑,期待政府拿出魄力大规模推动老旧社区“都更”,并借势以公共建设带动经济成长。
3月22日,台北市长柯文哲与新北市长朱立伦在双北论坛宣布,台北跟新北将共同推动大台北地区公办“都更”。候任台湾地区领导人蔡英文接受台湾媒体专访时也大谈“推动大面积公办‘都更’是必然趋势”,表示上任后将把“都更”列为优先推动的项目。
虽然承认当前“民气可用”,但台湾舆论对于“都更”的前景仍然相当悲观。首先,新版“都更”条例大幅提高实施门槛并设下重重阻碍,形同将“都更”机制五花大绑,一旦通过,未来只会更加寸步难行,承建商参与的意愿不高。其次,对民众来说,最大症结还是在权利分配,也就是我到底可以分回多大的房子;管你地震多危险,如果想光靠危机牌就让大家“利字放两旁,把公益摆中间”,委实太过天真。最后,钉子户的问题如何解决?如果公权力不能适当介入,“都更”的死结不可能解开。
如何让已遭污名化的都市更新重回正轨?目前台湾社会的共识是:不能“有法令,没组织”,政府必须主导,不能缺席。(记者 王 尧)